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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 動 簡 介

  • 壹、活動名稱:

    • 慶 TWQR 啟動 購物享 10%見面禮

  • 貳、活動期間:

    • 自民國(以下同)112 年 11 月 01 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日止。

  • 參、活動規劃:

    • 一、活動對象:

      • 使用「台灣行動支付」APP(限金融卡/帳戶)於活動地點消費,以「台灣 Pay」(限金融卡/帳戶)進行掃碼支付之本中心 13 家共用會員社用戶(以下稱用戶)。

    • 二、活動地點:

      • 張貼、標示「TWQR」及「台灣 Pay」標誌之指定店家(參與本活動之店家請依本中心官網公告為準,惟用戶於交易時,仍應以店家實際得受理支付之方式為準)。

    • 三、活動內容:

      • 用戶於活動期間至活動地點消費,單筆消費不限金額可享 10%之現金回饋(小數點後四捨五入,非即時回饋),活動期間每一合作社同一用戶(以 ID 歸戶)最高回饋新臺幣(以下同)200 元為限,本活動 13 家共用會員社總回饋上限為 25 萬元,如達回饋總金額上限即停止回饋,並公告於本中心官網。

    • 四、活動限制:

      • (一)本活動店家名單請依本中心活動官網公告為準。

      • (二)本活動對象係指於指定店家掃碼支付,且該實體或線上店家張貼、標示「TWQR」及「台灣 Pay」標誌為限,其他以感應支付 NFC 購物、轉帳購物及跨境購物交易支付方式,恕不符合本活動回饋資格。

      • (三)本活動將依符合活動資格用戶交易時序核算回饋金額,活動期間回饋總金額上限 25 萬元,如達本活動回饋總金額上限,本活動即終止,並公告於本中心官網。

      • (四)本活動結束經本中心核實用戶之回饋金額後,於 113 年 3月 31 日前,將回饋金撥付至用戶首筆符合本活動回饋資格使用之金融卡帳戶,倘回饋當下有帳戶失效(如銷戶、暫停或凍結)、取消綁定或其他因素致無法撥入回饋金等情事者,視同放棄其回饋資格。

  • 肆、注意事項:

    • 一、主辦單位並未介入商品、服務之提供、交付或買賣等實體法律關係,不負擔任何瑕疵擔保或賠償責任,相關商品或服務之退換貨或瑕疵擔保所衍生之爭議事宜,用戶請洽活動地點店家尋求解決。

    • 二、用戶同意其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本活動的資料及紀錄,皆以本中心之電腦系統紀錄為準。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致參加本活動用戶之資料有延遲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損毀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用戶不得因此異議。

    • 三、主辦單位就用戶之資格、交易成功與否等,保有審查之權利,經查核若有不符本活動之規定者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,並得追回回饋金,若有損害,並得請求損害賠償。

    • 四、對於以偽造、詐欺、冒名或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兌領之用戶,經查證屬實者,主辦單位有權排除其參與本活動,並得依法對該用戶提起相關法律訴訟程序。

    • 五、用戶已充分知悉且同意就本活動提供之個人資料,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並遵守【個人資料保護法】相關規定辦理。

    • 六、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,無需另行通知,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。

    • 七、主辦單位:

      • 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南區聯合資訊處理中心

      • 台北市第五信用合作社

      • 新北市淡水信用合作社

      • 宜蘭信用合作社

      • 桃園信用合作社

      • 彰化第一信用合作社

      • 彰化第五信用合作社

      • 彰化第十信用合作社

      • 彰化縣鹿港信用合作社

      • 嘉義市第三信用合作社

      • 臺南第三信用合作社

      • 澎湖縣第一信用合作社

      • 澎湖第二信用合作社

      • 金門縣信用合作社

  • 其他: